摘要:
关于申请享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通知
各位考生:
根据教育部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教学〔2022〕3号文件精神,以下情况可享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:
1. 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2.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
3. 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注:加分项目不累计,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。加分名单以今年教育部下达的加分详细清单为准!
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,可向我校提出加分申请,申请材料应包括: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、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及加分申请表(见附件)。于3月3日17: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邮箱345020366@qq.com(邮件命名:考生姓名+准考证号+可享受加分政策的具体项目名称)。逾期不再受理,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。届时我校将组织专人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,并将结果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示。联系电话:0796-8110976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井冈山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申请表
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处
2023年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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